政府采购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标投标和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现项目全流程公开管理。
作为国家体育总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的统一实施单位,体育器材装备中心(以下简称“装备中心”)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政府采购配置体育资源、保障奥运备战、服务全民健身、助力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坚持目标导向 推动公开公平公正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装备中心副主任、纪委书记高文景介绍,装备中心坚持目标导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目标锚定在法治采购、阳光采购、智慧采购上,全力推动政府采购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聚焦采购法治化,装备中心严格落实合法主体、合法程序和合法手续的要求,采购所有环节按法规制度办。同时,推动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采购法规,健全归口管理,完善内控机制。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政府采购中的每一分钱都要带着“阳光的味道”。装备中心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开全部采购信息,及时在网络上公布采购结果。此外,装备中心坚持数字赋能,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运用交易、监管、服务一体化的“政采云”平台,推行全过程留痕。
坚持问题导向 苗头阶段消除隐患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回答并指导解决问题是理论的根本任务。高文景表示,采购代理工作中,既要有发现问题的清醒,更要有解决问题的自信,积极将问题消化在苗头隐患阶段。
装备中心着力防范不当性干预,坚决反对和纠治人为干预招投标的行为,保持严肃惩治的高压态势,明确专人办理、项目监督和财务监督人员,严防擅自接触参与采购的企业。同时,着力防范预设倾向性。积极消除在过往业绩、品牌规格、特定参数等方面的排他性,防范倾向于特定企业,保证机会均等、公平竞争。
装备中心采购工作有关时限严格按法律规定的最低线执行,同时加快采购文件流转,传真件和正式交换件两次签批,保证及时上网公布和有效归档,着力防范采购周期长。此外,通过辩证分析研判采购人的需求,严防片面强调主观化或指向性强的数据参数,确保把采购人的合理需求全部写进招标文件。
坚持责任导向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在采购实施过程中,装备中心通过构建责任体系不断巩固发展良好的营商环境。
首先,压实承办责任。明确直接责任人、把关责任人和审核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承办,负起直接责任。
其次,优化审批协同。审批由中心两位领导“双签字”,对内容的合规性、程序的严谨性和表述的规范性严格把关,重要或疑难问题反复磋商,重大问题报“一把手”审定。
最后,扣紧监督链条。实施采购单位确认制,分别对采购文件和采购结果请采购单位签字盖章,以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同时将采购有关情况及时报采购监督部门,强化分工制约、相互监督、合规确认,确保多重把关、优势互补、形成合力。
坚持制度导向 完善机制规范服务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据悉,装备中心积极探索完善各种制度机制,协助主管部门制定了《总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国家队训练器材购置申报评审工作指引》《变更采购方式工作规程》等7项制度并严格执行,保证了采购服务在良性轨道上运行。
建立采购需求“见面制”。采购实施过程中,中心承办人员和采购单位及时、多次沟通,梳理研究采购文件重点事项,明确采购文件易错点清单及核对要点,确保把规定和要求送上门,把服务落到位。
健全重要事项“会商制”。通过开展采购部门内会商、与法律及财务等部门会商、必要时到采购单位会商等方式,凝聚集体智慧,确保采购合规。
实施公开文件“审校制”。指定专人负责读校、多层审核,非经读校不呈报、非经审核不发布,切实保证公开文件规范优质。
高文景表示,装备中心将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接见第33届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致第33届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的贺电》精神,以实际行动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进一步发挥好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产品的支持力度和对绿色低碳发展的推动作用,融合“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双重效能,努力在体育强国建设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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