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 中央编办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日前发布,这是深化体教融合的重要举措。《实施意见》指出,学校可根据工作实际,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机构用人单位将校园体育教育的就业机会加大,更好地适应体育事业的发展需求。
笔者曾经采访过一位国家级运动员,他退役之后去了北京一所小学找工作,由于当时没有编制和职称待遇,学校只能给他安排一个临时工的岗位。他的办公室就在体育器材室旁边的一间小屋子,就这样当了很长时间的编外教师。
《实施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向学校提供体育教育教学服务,缓解体育师资不足问题。确有必要设立专职教练员岗位的学校,在核定的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内设置,专岗专用,纳入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
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是深化体教融合的重要举措,可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力量,有效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实施意见》的出台在体育界和教育行业引发了较大反响。文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专门给优秀人才设立编制,解决人才引进的问题,既解决优秀体育人退役后的生活问题、就业问题,又解决了学校中缺乏优秀体育教师的问题。以前很多退役运动员因为没有编制不能进入学校工作,如今理顺了体制机制,优秀退役运动员可以进入学校当老师,解决了体育人未来会遇到的尴尬,在提高了学校的体育教育水平的同时也保证了优秀体育人才的流入和留下。
《实施意见》提出,学校教练员职称层级、岗位等级和评价标准按照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此举打破了两大痼疾:一是通过评定职称,体育人可以在工资收入上有明显的提高,职称高,工资收入也高。原来作为临时工的体育教师没有工资的上升阶梯,这样可能会影响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职称评定打破了体育人在学校的上升晋级通道;二是学校教练员执教期间,学生体质和运动能力提升情况、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情况、学校体育赛事活动组织情况、学校体育社团管理情况等,均可作为其职称评审有效业绩。这样打破了体育人才在学校体系内的岗位编制问题。
据悉,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旨在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人才水平,提升体育课程质量,更好地发挥教练员作用,推动学生健康成长。体育总局、中央编办、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这一举措,为学校体育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有助于提升学校教练员队伍质量,更好地提高学生的健康体质,培养出更多热爱体育、有才能的学生,最大程度深化体教融合,促进学校体育工作发展,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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