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中国田径协会对原有《路跑赛事管理办法》进行了针对性的补充和修订,规范了赛事市场化竞争秩序,与运动员的邀请、参赛和管理事宜。其中多项修订后的条款非常有针对性,更为清晰与具体,较好回应了此前公众的期待。
近些年,以马拉松为首的路跑赛事受到广大人民群众喜爱,也得到众多地方的支持及社会的广泛关注。但同时,一些赛事也出现了竞赛组织混乱、商业竞争不规范、特邀选手参赛管理无序等问题。
相比于原有办法,此次修订增补第五章“运动员邀请与管理”,明确在运动员邀请过程中,不得出现违反体育精神和竞赛规则的行为,初步划定了特邀运动员的身份和类别,明确了特邀运动员的报名、参赛、检录与分区起跑事宜,后续也将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适时进行优化调整。同时,组委会应结合赛事情况,合理设置精英运动员参赛的要求,并在竞赛规程中予以明确,不得以国际和国内精英运动员为本赛事赞助商品牌竞品的签约运动员为由,限制符合要求的运动员参赛。
增补第六章“商业化规范”,要求赛事组委会应结合赛事的规模与水平,统筹做好赛事商业开发的各项工作,提升赛事品牌价值与形象,不得违背体育精神与道德风尚。同时明确赛事赞助商权益的边界,任何商业活动不得干预竞赛组织工作的正常进行。组委会应本着开放、公平、透明原则,遵守契约精神与市场规则,合理规划赛事赞助层级与体系,明确赛事赞助商享有的权益与承担的责任。
此外,关于路跑赛事分级技术认证及清单管理方式的相关规定将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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