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中国足协公布了对泰安天贶足球俱乐部队球员姚道刚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姚道刚被停赛12个月,罚款人民币10万元。
6月1日,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山东泰山足球俱乐部B队对阵泰安天贶足球俱乐部队。根据裁判员报告、比赛监督报告、视频、当事方情况说明及听证,当比赛进行到第90+2分钟时,姚道刚因对裁判员判罚不满,推搡、辱骂裁判员,裁判员出示红牌将其罚令出场。随后,姚道刚实施暴力行为,用手推击裁判员面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依据相关纪律准则,对姚道刚作出如下处罚:
一、对泰安天贶足球俱乐部队8号球员姚道刚予以停赛12个月;
二、罚款人民币10万元。
在中国足协开出罚单前,泰安天贶已经对姚道刚作出停训、停赛、停薪的处理,并要求球员在队内作出深刻的检讨。
此外,中国足球协会还表示,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并希望各参与方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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