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体科所国民体质与科学健身研究中心主任 研究员 徐建方
中办、国办前不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刻理解《意见》的人民性、全民性、基础性、公益性,是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前提。
“人民性”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把人民幸福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核心组成部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价值追求和实践的出发点。在新时代,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切实思考如何解决人民健身需求中面临的问题,比如“去哪儿健身”的场地设施问题、“与谁一起健身”的健身组织网络问题、“如何健身”的科学健身问题等。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当前人民健身需求的主要矛盾点有序推进工作。《意见》明确提出要从“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夯实社区全民健身基础”等着手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全民健身的体制机制,从“优化城市全民健身功能布局”“打造群众身边的体育生态圈”“拓展全民健身新空间”等统筹城乡区域均衡发展和打造全民健身新载体是以人民为中心和新发展理念的有力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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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性”体现的是普遍性,即不分行业、地域、年龄、性别,广大群众均享有平等的权力和义务。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作为党中央、国务院重点关注的重大民生工程之一,是贯彻落实全民共享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具体展现出全面性、均衡性、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发展目标。《意见》中“按人口要素统筹资源布局”提出要“加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向基础薄弱区域和群众身边倾斜力度,与常住人口总量、结构、流动趋势相衔接”,充分考虑城市不同人群的健身需求。“完善农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网络,逐步实现城乡服务内容和标准统一衔接”,也是乡村振兴战略和美好乡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都是全体人民共同享有全民健身公共资源的重要指导方针。《意见》从“夯实广泛参与全民健身运动的群众基础”的角度提出“培养终身运动者”“落实全龄友好理念”重点惠及儿童、青少年、老年人和残疾人等不同人群。
“基础性”指国家通过整合公共财政和社会力量,建立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的社会服务体系,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养老、住房、健身等民生保障诸多方面构建完整的社会保障,以满足人们的生存和发展需求。《意见》明确提出“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工作原则,重在强调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作用,即对社会公众生存和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的服务,提供的是基本公共服务而非全部公共服务,因此《意见》中同时明确提出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不可不切实际地盲目上马不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形象工程。为了给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政府应主动激发社会力量的积极性,鼓励私营企业向社会开放自有健身设施、支持有意愿的房地产企业以及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社会资本投资全民健身、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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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反映的是社会责任和人民大众的整体利益。《意见》除了在全民健身场地建设,拓展全民健身空间、户外健身配套,以及绿色低碳转型作了重要战略部署外,还明确提出“提高全民健身标准化科学化水平”“营造人人参与体育锻炼的社会氛围”的重要举措,因此在体现全民健身事业的公益性上,需要由政府主导,制定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国家标准并动态更新,重点围绕场地设施、器材装备、运动技能、赛事活动、体育教育培训、科学健身指导、慢病健康促进,以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全民健身指南》等体育服务领域制定或修订标准,以逐步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同时打造一批公益属性的科学健身传播平台,将全民健身理念和知识以适应当前新媒体的作品形式普及全民健身文化,提高全民的体育素养,培养全民科学健身意识、传播健身知识和方法,逐步形成终身锻炼习惯。
图片来源:中国体育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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