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逢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3月14日下午,《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5版)》《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健身指导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5版)》(以下简称《会员服务合同》《健身指导服务合同》)在沪发布。当日,首批37家健身品牌和公共体育场馆代表(涉及782家门店和场馆)率先签署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承诺书。
这是继3月1日起,将在国内首次创设针对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合理控制预收资金规模的“三限”规定——“(经营者)合理设定预收金额和可兑付的服务期限、次数”的相关监管办法正式施行后,上海给健身消费者的又一个“定心丸”。
此次的合同示范文本出台过程中,上海市体育局及相关部门持续深入合作,修订体育健身行业2021版《会员服务合同》,又针对健身课程类服务新制定《健身指导服务合同》,落实落细《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相关规定,原则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对此,上海市律师协会体育专业委员会主任卫新表示,“上海在具体推进的速度上很快,在条款的具体内容如相关提示、说明等义务上,都有非常细致且符合整个立法趋势的部分,同时又有很多创新。”
2020年发布的《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在全国首推健身行业“七天冷静期”条款,至今已累计签订174.7万份,为17240名消费者解决冷静期退款诉求。
此次的新版合同,进一步强化消费者权益保障。特别是对预付式消费风险透明化,强化了经营者的告知义务,其中会籍时长、私教课有效期时长不建议超过健身房场地租赁期限,能一定程度从事前预防超卖的现象。此外,示范合同在合同变更解除、场所管理制度、不同情形下的退费标准、余额计算公式等细节方面也作出了周到的条款设计,既保障消费者信息安全,又维护了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权。同时,同时,新版合同还增加了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的部分,包括是否制定教练,为多孩家庭“量体裁衣”等。
卫新指出,新版合同对规范和引导市场主体的行为,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也能够有效预防潜在的民事纠纷,从源头化解矛盾。包括以往转卡难的问题,该合同示范文本也有了明确的规定。“以往要想转卡,必须经过健身房的同意,而且各种明的暗的费用非常多。这个合同上明确规定,消费者可以转卡,只要下一家符合办卡的基本条件,健身房是不得拒绝的,且必须配合。”对此,卫新认为,“我觉得这点对于整个消费活动是一个巨大的推动。”
上海体育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杨倩表示,从体育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合同示范文本的发布有利于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和社会监督作用,健全体育健身行业综合治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市场。未来合同可以结合新业态新形势与时俱进,比如推广电子合同使用,利用区块链等技术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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