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日前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这是该法公布施行22年来首次修订。
据了解,科普法于2002年颁布施行,大力推动我国科普事业蓬勃发展。本次修订将习近平总书记“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贯穿到法律修订全过程,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把握科普事业发展的目标、原则、任务和布局,为新时代科普事业发展指明方向。同时明确全社会推动科普发展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科普发展激励机制。总结凝炼促进科普发展的成功经验,将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推动科普国际合作交流,发挥科普在传播科学知识、培养科学文化素质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扩大科普的对外开放合作。加强与相关法律制度的衔接,既体现继承性,又体现新时代发展的新要求。
本次修订新增“科普活动”和“科普人员”两章,由原来的6章34条增至8章60条,针对科普工作总体方向、强化科普社会责任、促进科普活动、加强科普队伍建设、增强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规定,开启推动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
图片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官网政策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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