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涵包括“11个坚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其中之一。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根本目的是用制度体系依法保障公民权益,实现人民的国家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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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体育法》修改和我国体育法治建设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体育领域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体育发展观,法治领域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二者的价值目标在“以人民为中心”这一点上是一致的。“以人民为中心”的体育发展观,就要“办好人民满意的体育”,确立人民的主体地位,指引、评价、检验体育工作成效。而在体育法治领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就是为“办好人民满意的体育”发挥法治应有的作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求《体育法》的修改应当明确规定体育在促进健康中的作用,实现体育与国家健康战略的对接。应当在《体育法》修改中增加规定“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立法目的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体育工作方针;强调公民身体健康与心理健康的统一,以“大健康观”为指导,丰富体育的功能和内涵;特别关注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问题,增加规定学生心理健康的内容,发挥学校体育教育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中的作用;建立国家体育健康评价体系和标准制度,用法律手段保障健康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求《体育法》的修改应当以保障公民体育权利的实现为核心。明确规定公民享有体育运动和从事体育相关活动的权利,并为公民体育权利创造条件,规定公民体育权利实现的保障措施,并建立独立的体育仲裁制度,以解决纠纷,保障权利。将“全民健身日”上升为“国家体育节”,向全社会传达健康向上的大众体育精神,倡导健康、文明、快乐的生活方式,彰显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体育理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求《体育法》的修改应当对国家体育公共服务做出制度安排,明确规定国家促进和发展体育公共服务,强化政府体育公共服务职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培育体育市场,增加供给渠道,鼓励各级人民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公共服务。保障公民平等地享受体育公共服务,实现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体育发展为了人民,体育发展依靠人民,体育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共享发展”理念。重点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体育事业的发展,保障老少边穷地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求《体育法》的修改增加规定“体育产业”的内容,推动健身休闲和健康服务产业发展。体育产业的发展需要通过立法予以推动和保障,以立法引领改革、推动发展,使体育产业的发展为公民生活幸福感和健康获得感提供经济环境上的有力支持。应明确体育产业发展的指导性原则、政府责任和具体措施,规定促进发展健身休闲和健康服务产业的内容等,依法推动和促进体育产业的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彰显“人民至上”执政理念,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体育精神的弘扬、体育文化的传承、体育品格的培养、体育成绩的提高、体育产业的繁荣、体育国际地位的增强等体育发展的需求和期待,需要我们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全面推进《体育法》修改,加快体育法治建设步伐,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体育”。(清华大学法学院 田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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