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地方体育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国家体育总局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方体育行政执法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0条政策措施干货满满、精准发力,直面地方体育行政执法中遭遇的痛点堵点,从政策层面加以引导,为一些亟待解决的瓶颈问题送来了“破阻器”。
上海市体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海是全国最早实行文化综合执法体制的城市,率先将体育执法纳入文化综合执法范围,先后经历委托执法和授权执法两个阶段。1999年,上海成立市文化稽查总队,受有关部门的委托,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2004年,上海进一步深化文化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组建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同时撤销市文化稽查总队建制,变委托执法为授权执法,集中行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体育、旅游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权。2019年,由于机构改革,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更名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总队,继续行使原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职能。
上海市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多年来,体育部门与文化综合执法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协作和交流机制,共同签署了《上海市体育行政执法协作规则》,制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行政执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行政执法工作例会制度和分级分类执法监管机制,通过各种途径共享行政许可、检查和处罚等信息,形成对市场的监管合力。2013年6月至2020年12月,市区两级文化执法机构在体育领域共稽查场所20332家次,立案713家,责令改正790家,罚没款合计1210万余元,联合行动1012次。
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下,上海市体育局积极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在2018年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时增加了体育市场监管职能,强化了人员配置,聚焦体育领域与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关系最密切的行政执法事项,运用法治思维积极推进体育领域各项改革。
根据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体育行政部门加强了对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卡经营活动的监管:市体育局与市文旅局执法总队年均受理全市健身行业会员卡等消费投诉15000余件,并联合开展对本市大中型体育健身连锁企业单用途卡信息对接事宜的联合约谈工作;市体育局与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等共同制定《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健身房办卡七天冷静期退费”的话题引发全网热议。
上海市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推出,对于地方体育行政执法的改革实践而言,恰是一场及时雨。尽管上海市体育局在推进依法治体、加强体育行政执法工作上做了一定探索,但离总局体育改革发展的工作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将继续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有益尝试,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厘清市区两级体育行政部门的执法清单,理顺与综合执法队伍的协同机制,强化对综合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提高体育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上海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的改革发展,为全国体育法治发展提供更多制度改革的样板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