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大力实施方案共定、阵地共建、赛事共办、人才共培、资源共享的新措施,一体化推进湖北省体教融合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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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具体做法上,湖北省实施方案共定,达成行动共识。为联合起草好贯彻落实《意见》湖北方案,省体育局与省教育厅开展了全方位合作,基本达成了思想共识、行动共识。在联合开展调查研究的同时,联合成立专家小组和建立联系制度。
实施阵地共建,夯实人才基础。一是大力推进省校市办,共建单项体育特色学校。省体育局与京山市人民政府共建湖北省网球学校(京山),着力构建“省校市办”新模式,已向国家少年队预备队输送4人,向省专业队输送6人,实现了学生竞赛成绩和文化课双优。二是大力推进省队校办,共建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研究制定《与普通高校联办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方案》,给予高校办队与省优秀运动队同等目标、同等保障、同等待遇、同等奖励、同等监督,并通过“合作框架协议”形式进行固化,进一步增强了高校办队的主动性、积极性。目前,省体育局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科技大学、江汉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高校联办共建运动队。三是大力推进联合命名,共建体育菁英基地和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省体育局、省教育厅联合下发《湖北省体育菁英基地和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认定办法(试行)》,推进省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提档升级,拟布局30余所“省体育菁英培养基地”、100所“省体育传统特色学校”。
实施赛事共办,提升办赛品质。一方面,联合举办年度赛事。每年联合省教育厅共同下发《湖北省青少年儿童体育竞赛计划和竞赛规程》,组织全省青少年体育竞赛赛前文化测试。另一方面,积极推进省运改革。积极对接全运会、青运会改革,科学设置青少年体育、群众体育和社会俱乐部三大类别,旨在推进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产业协同发展。其中,青少年体育类分设体校组、中学生组和大学生组,体校组设项多为竞技体育基础大项,中学生组和大学生组设项充分考虑学校体育开展项目和学生广泛喜爱项目,旨在贯彻体教融合,突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实施人才共培,增强师资素质。积极组织基层体育部门、省属体校、各级各类社会组织教练员和管理人员参加线上培训班,组织开展全省17个市州200名基层教练员、体育教师,400名社会组织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开设“青少年儿童运动的原理、青少年儿童运动技巧、运动中的防护及训练后的拉升”等课程,着力提升各类师资人员指导青少年儿童科学健身水平。
实施资源共享,破解学训矛盾。一方面,深化体育资源共享,新建场地设施注重植入青少年体育元素,如近年来省体育局在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项目布局上,充分考虑青少年儿童体育锻炼需求,规划设计了仰卧起坐板、摸高器、儿童跷跷板、益智轨道棋等青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健身器材。同时,加大体育场馆向学校开放力度,各地体育部门主动提供专业体育场馆服务学校体育,为中小学校开辟体育“第二课堂”,将校内体育向体育场馆延伸,为广大青少年儿童开展体育运动提供了场地保障。另一方面,深化教育资源共享,创新办学思路,与东湖高新区教文体局联合在省奥体中心办光谷第十七小学奥体分校。分校按照公办小学要求,结合运动员训练特点,统一派驻老师、统一注册学籍、统一教学管理,真正把运动员文化学习落到实处。
未来,湖北省体育局将努力打造湖北体教融合升级版,为全国深化体教融合作出更大“湖北贡献”。
图片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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