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兴奋剂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措并举,群策群力,新修订的体育法进一步通过法律方式,强化反兴奋剂的系统思维,对兴奋剂的检查、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作了规定,进一步强化我国参与反兴奋剂国际合作的决心,彰显了我国坚决做到兴奋剂问题“零出现”“零容忍”的决心。
国家反兴奋剂机构是全国反兴奋剂的中枢。新修订的体育法通过法律形式,确定国家设立专门的反兴奋剂机构,体现了反兴奋剂的国家意志,彰显了我国坚决打击兴奋剂违规行为的决心。完备的组织机构是反兴奋剂工作的坚强保证。目前,我国已经在国家层面设立了中国反兴奋剂中心,36个夏奥项目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和冬运中心各冬季项目协会已成立专门反兴奋剂部门,实现了项目全覆盖;31个省(区、市)中30个已建立省级反兴奋剂机构。同时,新修订的体育法赋予反兴奋剂机构及其检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检查的权力,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保障其独立性和权威性。
宣传、教育工作是实现兴奋剂“零出现”的关键环节。反兴奋剂的宣传教育工作,是实现从不敢用到不想用的关键一招。我国在长期的反兴奋剂工作中,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兴奋剂教育预防体系,走在了世界前列。通过反兴奋剂宣传教育,让运动员形成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不想用兴奋剂的自觉;通过开展反兴奋剂知识宣传警示教育,让运动员知晓使用兴奋剂的危害,形成不敢用兴奋剂的震慑;强化制度建设,建立严格的反兴奋剂教育参赛资格准入机制,将通过相应的反兴奋剂准入考试,作为获得参赛资格的前提条件,进一步扎牢不能用兴奋剂的笼子。新修订的体育法对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工作作了规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体育活动参与者和公众的反兴奋剂意识。”从法律上确认了宣传教育工作在反兴奋剂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科学技术研究是提升反兴奋剂工作质量的重要保障。现有的兴奋剂类型多样,新的兴奋剂不断出现,反兴奋剂工作也要与时俱进,这就需要有强大的技术支持。只有掌握了先进的反兴奋剂技术、设备和方法,才能够最大可能地发现兴奋剂违规行为,让其无处遁形,并将他们绳之以法。新修订的体育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开展反兴奋剂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反兴奋剂技术、设备和方法,必将有利于反兴奋剂科技工作的进步。
积极参加反兴奋剂国际合作彰显中国的大国担当。公平公正的体育竞赛环境需要全世界共同努力,中国作为一个大国,一直在为维护体育的纯洁性不懈努力。我国是《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的缔约国,也是《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签约方,与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国际奥委会、国际单项体育组织等保持着良好的反兴奋剂合作关系。新修订的体育法以法律形式再次确认了我国积极参与反兴奋剂国际合作的决心。可以预见,我国将继续根据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履行反兴奋剂国际义务,彰显大国担当。
新修订的体育法设专章规定反兴奋剂工作,体现了我国反兴奋剂的决心和态度,是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长效的反兴奋剂治理体系的关键一步。(湘潭大学 周青山)
图片来源:新体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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