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首页>要闻>正文

增设“操纵体育比赛罪”立法条款 为建设体育强国提供有力保障——访全国人大代表、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刘国永

来源:中国体育报    时间:2024-03-10    作者:本报报道组

《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明确提出,推进体育领域法治和行业作风建设。加强对体育比赛、体育市场经营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刘国永建议增设“操纵体育比赛罪”立法条款,维护体育比赛的公平和体育管理秩序的安定,为建设体育强国提供有力保障。就此,刘国永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记者:为何要增设“操纵体育比赛罪”立法条款?

刘国永:近年来,随着国内体育比赛活动的蓬勃发展,假球、赌球、黑哨等操纵比赛的行为愈发严重,与操纵体育比赛相关联的案件频发,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严重损害了体育竞技的公平性,严重破坏了体育管理秩序,严重侵蚀了体育强国建设根基。亟需下大力气解决体育领域中存在的操纵比赛及相关的贿赂、赌博、洗钱等违法犯罪问题和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为建设体育强国提供有力保障。

记者:如今操纵体育比赛现象形式多样,呈现哪些特征?

刘国永:操纵体育比赛现象已衍生多元特征:一是操纵体育比赛范围的扩大化。目前,除了公众较为关注的足球、篮球等项目外,台球、乒乓球、羽毛球、棋牌、电竞、信鸽等项目也逐渐开始有操纵比赛案件发生。二是操纵体育比赛主体的团伙化。操纵比赛的参与主体涉及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以及体育官员、体育经纪人、赛场工作人员等。他们之间相互分工、协作配合、内外勾结、串通作案。三是操纵体育比赛方式的多样化。以足球项目为例,比赛结果已不再是操纵的唯一方式,一些比赛中红黄牌的数量、先发阵容的名单,点球的人选等都开始成为操纵比赛的方式。四是操纵体育比赛形式的隐蔽化。一些参与操纵比赛的人员精心设计操纵过程,为操纵行为披上“技术性”“专业性”外衣,以符合比赛规则为幌子掩饰、混淆、掩盖操纵行为,呈现出更强的伪装性、隐蔽性。

记者:操纵比赛行为会造成哪些严重危害?

刘国永:首先严重破坏了体育比赛的公平机制。体育比赛预先被非法操纵将使得体育的公平、公正受到质疑,导致公信力严重受损。其次严重损害了国家形象和民族精神。体育是展示国家软实力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平台,是国家对外交往的重要手段,能够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凝心聚气的精神力量。操纵体育比赛行为将导致国家形象贬损和民族精神不振。第三扰乱了体育市场秩序。体育产业已成为我国第三产业重要一部分。操纵体育比赛严重扰乱体育市场管理秩序,阻碍体育产业的健康发展,对体育产业发展产生破坏力和侵蚀力。第四侵害了投资者和观赛者的合法权益。操纵体育比赛会导致不公平竞争,造成投资者的巨大损失,导致付费观赛者的个人财产权益受损。

记者: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操纵比赛行为有何处罚?是否有进一步细化完善的可能?

刘国永:目前我国刑法中缺乏专门规制操纵体育比赛的规定。对于此类行为,实践中多以贿赂、赌博相紧密联系的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赌博罪等传统罪名定罪处罚。上述传统罪名存在无法实现对操纵体育比赛行为的完全评价问题。世界多个国家均有专门针对操纵比赛行为的立法规定,如今国内体育比赛活动日益增多,操纵比赛现象频发,建议我国增设‘操纵体育比赛罪’来实现对此类行为的全方位打击,维护体育竞赛的公平和体育管理秩序的安定。

相关附件

0
0

热点新闻
新体育网APP下载
体育新闻移动着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
金牌视频APP下载
体育视频、直播看不停
扫描二维码下载
青少年APP下载
更多内容,请扫描下载观看
中国国家队/TEAM CHINA
更多内容,请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观看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0120170028   发证机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0121676   发证机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ICP经营许可证:京ICP证020452号-4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62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103879举报邮箱:jubao@inforsports.cn
关于我们   招聘启事   ZTZX@INFORSPORTS.CN010-67103879

登  录

使用第三方账号登录

注册账号
获取验证码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获取验证码
提 交

绑定手机号
获取验证码
立即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