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体育总局、中央编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厚植国家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础。
为深化体教融合,落实《意见》相关政策,国家体育总局基金中心于3月拟定并上报了关于落实《意见》和运动员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的工作方案。随后,基金中心联合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按照《意见》中“体育部门负责做好退役运动员转型学校教练员培训工作”等要求,同步开展学校教练员岗位课程体系研发和岗前培训工作,坚持“两条腿走路”方针,推动运动员退役转型从事学校教练员工作,推动体教融合驶入“快车道”。
提高培训“含金量”
如何保证退役运动员入职学校教练员岗位的培训质量和效果,迫切需要为各省区市开展培训工作提供课程设置参考。在体育总局人事司和科教司的指导下,基金中心委托上海体育大学牵头开展课程体系研发,上海体育大学副校长唐炎教授担任项目负责人。为确保课程体系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项目组组建了由首都体育学院原校长钟秉枢教授领衔的专家组。专家组认真研读和解析《意见》,严格对标相关要求,草拟了课程框架,多次召开专家组会议进行深入讨论,明确了课程研制规范和进度安排,各项研制工作有条不紊顺利推进。
同时,为了解退役运动员入职学校教练员岗位的实际需求,专家组面向退役运动员和学校体育教师开展了2类问卷调研,共回收近8000份有效问卷。基金中心随人事司先后赴四川、云南、山东、上海和浙江等地开展实地调研,了解各地落实《意见》、开展退役运动员转岗学校教练员培训开展情况。这些实地走访调研及问卷调查的成果成为专家组完善课程框架,研制培训课程体系的重要支撑。
为检验培训课程应用效果,基金中心协调专家组于5月底在山东省开展的退役运动员转型学校教练员岗位培训班上现场授课。课前设计发放评价问卷,课后请学员如实填写,以发现问题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同时,组织授课老师、学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座谈,大家对授课效果整体上给予了好评,也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项目工作组及时将座谈结果形成书面意见反馈给各位专家,以对课程进行完善。
提升技能储备
基金中心利用省市调研和工作座谈机会向各省市介绍总局层面落实《意见》相关工作情况,同时请总局人事司在各省区市人事工作群下发通知,鼓励各省区市重点开展退役运动员转型学校教练员培训项目。对于有培训意向和需求的省市主动对接,提供培训课程和经费支持。
截至9月底,山东、河北、安徽、湖北、湖南和福建分别开办退役运动员转型学校教练员培训班,参训运动员约为430人,合计培训时长143天。在开展理论培训的同时,多地安排参训运动员到学校进行岗位实习实训,重点解决运动员原有专项技能与学校体育教学要求不契合的问题,通过理论学习与实操相结合的方式,帮助退役运动员掌握转型学校教练员岗位技能,为从事相关工作做好技能储备。
着眼后期继续教育
据了解,项目工作组将陆续完成培训课程设计、讲义撰写和课程考核题目编写等工作,预计9月底完成课程编制,并请教育部推荐专家组成评审工作组对课程进行评审。同时,根据课程体系建设的要求,围绕培训目标,在培训过程中,完善丰富课程内容,改进培训教学方法,做好课程效果的评估工作,组建培训讲师团队,选拔确定授课讲师专家库,开展讲师培训工作,助力各省区市提升退役运动员培训工作质量和水平。
下一步,基金中心将突出重点,做好各省区市培训项目资助工作。基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退役运动员就业创业扶持基金使用暂行办法》和资助工作指南的要求,在继续做好各地退役运动员就业促进、创业扶持的同时,发挥基金的引导作用,安排重点资金,实施倾斜政策,重点加大退役运动员转型学校教练员岗的支持力度,帮助更多退役运动员入职学校教练员和考取体育教师资格证。有效发挥就创业扶持基金作用,促进《意见》的落地见成效。”
此外,基金中心也将联合各省区市适时开展已入职学校教练员的继续教育培训,逐步组建并壮大退役运动员转型学校教练员的高水平队伍。及时了解入职学校教练员施教、施训中的新情况和新动向,做好后续跟踪回访。根据需求定期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学校教练员的执教水平和能力,切实做到“进得去、教得好、留得住”。按照《意见》的要求,发挥退役运动员的专业人才优势,助力青少年体育锻炼质量和水平,厚植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础。
基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采取同步推进的原则开展学校教练员岗前培训和课程体系研发相关工作,切实提高退役运动员教育教学能力水平,使其在“进得去”的基础上做到“教得好”,将会进一步畅通运动员转型学校教练员通道,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施展退役运动员才华,有效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为教育强国、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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