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印发《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于12月17日向全社会公开发布。《规范》提出,深化体教融合,进一步完善课外体育培训监管,加快建立和完善制度标准规范,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对于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我们基本上就是靠朋友介绍,然后了解一下俱乐部的情况、教练的水平和之前的经历,如果各方面比较合适,就会给孩子报名。”马一说。作为一位三年级小学生的家长,马一希望孩子能有一个安全专业的培训环境,但是作为体育培训的“门外汉”,和马一一样,许多家长更多的是“听”——听培训机构的介绍,听朋友间的推荐。在得知《规范》出台后,马一表示,感觉吃了一颗“定心丸”,有了一个对照模板,对选择一所靠谱的校外培训机构有了信心。
青少年培训机构从业者应持双证上岗
据了解,在从业人员要求方面,《规范》指出,执教人员应持有以下至少一种证书:体育教练员职称证书、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颁发的体育技能等级证书、体育教师资格证书、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人才评价机构颁发的体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经省级(含)以上体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关证书。聘用外籍执教人员的,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做好外籍执教人员持有资质证书的认证工作。值得注意的是,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公示执教人员的姓名、照片、资质证书编号等信息。
国家体育总局体科所科学健身与健康促进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富百慧表示,一些家长不愿意让孩子参加体育运动,主要是担心在运动过程中出现问题,但是这次《规范》的内容非常细化,对场地、教练、安全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要求,做到了出现问题有章可循,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家长的顾虑。
王富百慧表示,自己也是一个妈妈,以前在给孩子选择体能培训机构的时候也非常头疼。“我很注重培训机构的安全设施、急救教练员资质等,但是考察了北京很多体能培训机构后发现,还是有很多不足。《规范》的出台非常必要,在未来给孩子选择体育培训时,可以直接按照《规范》的要求去筛选,把一些不科学、偷袭取巧的小培训机构淘汰,这不仅对家长学生有益,也促进了整个行业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此外,王富百慧表示,今年体科所针对教练员、俱乐部的管理人员做了一个调查问卷。“调查发现,现在俱乐部的管理人员和一些教练员既有的知识能力和培训上还存在很大的缺口,并且有明显薄弱环节。数据显示,约四分之三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有从事专业训练的经历,但整体持有运动等级证书的比例只约占四成。教练员以30岁及以下年轻人为主(占到约六成)、受教育程度以本科和大专为主。如果直接让这些教练员给学生们上课,或者给学生提供教学训练是存在着很大风险的。”
青少年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群体,正处于成长的关键阶段,无论是身体素质的发育还是心理素质的发育,都处在敏感期。因此,王富百慧认为,不应该只以运动能力等级或者是项目资质来对教练员进行规范。她举例说,一个篮球专项教练,他考取了篮球专项相关资质或认可,只能证明他对篮球专项有基础知识和教学经验,但不一定适合教学青少年。“教练不能照搬成人或专业队的训练,要让青少年得到良好的训练和发展,为终身健康或养成终身体育锻炼奠定基础,否则可能造成一些运动损伤或潜在的运动风险。进入课外体育培训行业的教练员,还要具备关于青少年基础知识的通识教育,持双证上岗。”
青训教练要坚持培训学习
“之前我们看到一些省市出台的有关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培训的规则或规定时,对教练员需要持有的证书表述模糊不清,而《规范》清晰明了。六类证书基本上涵盖了市场上能够看到的各类证书,这非常重要。” 清华大学体育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雪莉说,具体标准和要求是为了让《规范》能够落地,具备可执行性,同时也是兑现对培训的安全质量的要求和监管。
王雪莉说,《规范》强调,要公示执教人员的姓名、照片、资质证书编号,对家长来说,至少可以去网上或机构去查询教练员的资质证书的真伪。
《规范》除了教练员应该具备的从业资质,还对他们不断学习、更新知识储备也提出了要求。体育培训主体应定期组织教练员参加体育部门组织举办的各级各类教练员继续教育培训。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在职执教人员内部培训,培训时长年度累计不少于90个学时(45分钟计1学时)。王雪莉认为,要把教练员当作专业技术人员来看,国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培训不能少于90个学时,教练员也不能“只吃老本”,每年要有一个与时俱进的培训和学习过程。
图片来源:中国体育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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