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日照市发布《日照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不重复、不抵触、有特色”为立法原则,以“固化经验、解决问题、创新工作”为出发点,从全民健身活动、全民健身设施、服务保障等方面对全民健身工作进行规范,努力促进日照市全民健身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让日照市民从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该条例将于5月1日施行,这是日照市颁布实施的第一个体育法规,日照市成为山东省首个对全民健身进行地方立法的地级市。
《条例》共三十八条。《条例》明晰了全民健身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管理单位职责界定、公民权利义务、全民健身宣传、激励机制以及鼓励社会力量办体育等内容。
《条例》增设了全民健身周,提出了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周、全民健身月期间具体的工作要求。明确了社区、农村、居民住宅区的健身设施建设,体育设施开放,设施的维修、拆除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健全了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全民健身协调工作机制、基层体育组织建设、推行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质监测、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全民健身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条例》突出了价值引领,突出了日照特色。条例中增加了“全民健身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把道德规范转化为法规规范。在条例中增加了“结合本地区特色资源打造海滨、山地等群众性体育品牌赛事活动,推广沙滩、水上、太极、登山、骑行等运动项目”,“鼓励发展体育旅游,重点开发水上运动、沙滩运动、山地户外、绿道骑行、健身气功康养等体育旅游项目”等条款,进一步彰显了日照作为海滨城市的亮点。
图片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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